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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海县华宏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年回收、拆解3万辆报废机动车项目一般变动环境影响分析公示

发布:adminjskx6 浏览:917次 发布时间:2022-11-11

东海县华宏再生资源有限公司于20214月委托江苏拓孚工程设计研究有限公司编制了《年回收、拆解3万辆报废机动车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该报告于2021618日取得了连云港市生态环境局批复(连环表复〔2021168号),项目取得批复后在项目建设中发生发如下变化:

工艺变化:原汽车大梁使用等离子切割、大力剪设备进行剪断、车底盘上一些零件采用气割方式解体,现都用离子、大力剪剪割。

设备变化:因工艺变化设备变动主要有切割机(氧)取消,同时取消喷淋装置,其他不变。

废气处理设施变化:原环评中预处理工段油类抽取、收集过程产生的非甲烷总烃废气经收集后通过纤维过滤+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危废房产生的有机废气经负压收集后通过纤维过滤+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与预处理工序共用);拆解过程氧气-丙烷切割工段产生少量粉尘经收集后与经收集的安全气囊引爆工段产生少量的粉尘一起通过脉冲滤筒烟尘净化器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实际建设中生产厂家从废气处理效率和布局合理性考虑,预处理工段油类抽取、收集过程产生的非甲烷总烃废气经收集后通过纤维过滤+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安全气囊引爆工段产生少量的粉尘经一脉冲滤筒烟尘净化器装置处理后经排气筒DA002排放(与预处理工序共用);危废房产生的有机废气经负压收集后通过纤维过滤+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

固废变化:根据最新的《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 年版)》修正了部份危废代码,按照全厂实际需要调整了一般固废库规模。

对照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文件,项目变动不属于重大变动。

根据《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加强涉变动项目环评与排污许可管理衔接的通知》(苏环办[2021]122号)要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前的建设过程中,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措施五个因素中的一项或一项以上发生变动,未列入重大变动清单的,界定为一般变动的,纳入排放许可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

涉及一般变动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表项目,建设单位编制《建设项目一般变动环境影响分析》,逐条分析变动内容环境影响,明确环境影响结论,因此,东海县华宏再生资源有限公司依据《建设项目一般变动环境影响分析编制要求》编制了《东海县华宏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年回收、拆解3万辆报废机动车项目一般变动环境影响分析》,并按要求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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